| 中国政法大学港澳台人士报考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指南 |
| 2005-6-13 14:22:47 中国政法大学 考研共济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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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学制:全脱产学习年限为三年,在职兼读(仅限攻读博士学位者)学习年限为三至四年。
二、报考条件: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(大陆)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“同等学力”(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),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。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(大陆)大学相当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力,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。考生应品德良好,身体健康。
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可先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)、硕士学习成绩单以及硕士学位论文和指导教师、论文评阅人、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议材料;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(应届毕业学士学位生可先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)。
三、报名时间:大约每年12月(以通知为准)。
四、报名地点:
1、广东省高校招生办公室。地址: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。邮政编码:510080。
2、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。地址:香港湾仔轩诗道439-441号,香岛大厦二字楼A座。
3、北京理工大学。地址:北京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。邮编:100081。
4、澳门基金金(澳门教科中心)。地址: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。
五、考试地点:在报名地点考试。复试时间和地点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为准。
六、录取: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有法学硕士学位、法学学士学位的考生。
七、学费:全日制硕士生12000元人民币/年,全日制博士生14000人民币/年,在职(兼读)博士生13000人民币/年。
八、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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